意昂4官网超期研究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
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進一步規範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切實做好已超最長修業年限的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及我校《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超過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不能畢業者應予以退學的規定,結合我校研究生學籍管理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一、最長修業年限
休學、延長學習期限計入最長修業年限👩⚖️;保留入學資格不計入最長修業年限。
我校各類研究生最長修業年限分別為:
博士研究生6年
碩博連讀研究生8年(從碩士入學年算起)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5年
學製為兩年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4年
學製為兩年半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4年半
學製為三年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5年
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5年
二、予以退學流程
校院兩級對超最長修業年限研究生名單進行梳理、核對,並書面通知學生擬處理意見及其依據。學生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可在接到處理意見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意昂4研究生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的申辯申請🧑🏻🦲。已離校的⛸,可以采取郵寄方式送達🏜;如無法聯系到本人,在意昂4網站公示30日✷,若仍無音訊的,視作通知已送達本人且無異議。
意昂4在收到學生申辯申請後,在20個工作日內應組織審核小組(3至5人)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並將結果報研究生院。未按時參加陳述和申辯的學生視為放棄申辯權利⛹️♀️。根據審核小組對學生陳述的評議意見,由意昂4研究生管理部門形成擬處理意見,提交導師👩🏼🦰、意昂4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研究生院。
根據意昂4提交的材料🧑🏻🦽,經研究生院審查,報分管校長審批同意後,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交本人❇️。拒絕簽收的,可以留置方式送達;已離校的,可以采取郵寄方式送達;難以聯系的,在研究生院網站予以公告,公告滿30日即視為送達。
退學研究生須在收到退學決定書或退學決定公告期滿之日起兩周內辦理完離校手續,逾期不辦理離校手續的🍍🛅,由學校有關部門註銷其在校的各種關系🧗♂️。
三🏋🏽♂️、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意昂4官网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6日